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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民事房屋糾紛致老人死亡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民事房屋糾紛致老人死亡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您好!如果遺囑合法有效,是受法律保護的,沒問題。
注意,有兩個關鍵的前提:
1. 遺囑合法有效。題主并未對遺囑形式做明確說明。這里只說一下幾個通用的有效性判斷的前提:
(1)老人訂立遺囑的時候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或者說,老人訂立遺囑的時候,頭腦清醒,精神正常,這個最好有醫院評估證明。
(2)老人是自愿的。不能受脅迫,完全是老人自己的意愿的表達。
(3)處理的財產是老人個人合法財產。這里需要重點看的是,老人給孩子的遺產中,自己的份額有多少,是部分還是全部。尤其是涉及到家庭共同財產上,老人不能把配偶的也當成自己的給孩子。
如果上述三個條件都沒問題,剩下的就是具體遺囑形式。不同遺囑有不同的判斷標準。自書的要求自己全文書寫、簽名、寫日期、最好按手印;代書的必須是兩個無利害關系見證人;公證的必須要去公證處,由公證處按照公證標準訂立。
2. 遺囑繼承。題主問到遺囑是否受法律保護。在有效的前提下,沒問題。如果其他繼承人沒有爭議,就按照遺囑,辦理繼承權公證;如果有爭議,需要通過訴訟方式解決,輸的可能性不大。
老人真實的遺囑房子給女兒,而且有4位鄰居做證,2位律師在場,錄音錄像了,最后為什么還要去公證處?或者去法院才能辦理過戶?感覺政府設立這些就是讓百姓去公證處,法院付款!法律上不是說可以嗎?那現實為什么不可以???
人終有一死,一旦家中老人去世,很多子女都會手足無措,現在我來講講老人去世后的子女家屬們該做些什么事情。
1、開具死亡證明書
如果老人在家中去世,第一時間應該通知老人戶籍所在地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以及當地相關派出所,讓他們開具死亡證明書。如果老人是在醫院去世的,那么應該由醫院開具死亡證明書。
2、注銷老人的戶口
家屬憑借相關部門開具的死亡證明書到當地派出所,注銷去世老人的戶口和身份證。
3、打電話通知當地殯儀館,和殯儀館溝通運送老人遺體的具體時間。
家人們在殯儀館來之前可以給老人穿好壽衣等,并在當地喪葬用品店購買冰棺暫時對老人的遺體進行冷藏。我們當地的風俗是老人去世后會在自家追悼3天,農村普遍會請和尚道士進行相關的法事活動,然后邀請親朋好友前來參加追悼儀式,然后還會請個廚師做菜給前來的親朋好友吃,我們這邊的農村叫做“豆腐飯”。
4、殯儀館內遺體火化環節
當靈車到來后把老人遺體送到殯儀館火化,現在的火化環節死者家屬已經不需要像以前那樣在凌晨很早就去殯儀館排隊。因為目前殯儀館會按照遺體火化的順序進行火化,并不是像以前那樣誰來的早就誰先進行火化。
在繳納相關費用后,尸體會進入火化爐房進行火化,結束火化后殯儀館也會開具相關火化證明,家屬憑借證明在1到2個小時內就可以領取死者骨灰。
4、家屬們領到骨灰后就可自行處理安排。
現在骨灰既可以在當地陵園安葬,也可以寄存在殯儀館,當然還可以采取其他安葬方式,例如海葬等,當然了這種情況比較少見。
我們當地一般在老人生前就會買好墓地,領到老人的骨灰后就可以直接把骨灰埋葬在墓地。
一. 如晚上打120,120大夫最后確定老人死亡否,是否需要繼續搶救。這時大夫和兒子談(不知為什么不和健在的老伴談),兒子并簽字。天亮一大早去急診車隊找出診大夫出具死亡證明。120未到現場的,聯系街道衛生服務中心也可以出具。
二. 給老人稀釋酒精擦拭干凈,穿上家里給準備的衣服(城市內的老人沒必要買老式的喪葬服,主要是大小不合適)。不同民族根據風俗來。
三. 晚上并聯系殯儀館值班的車輛(沒換好衣服殯儀館的車是不拉的)。跟車去殯儀館繳費,確定火化時間。
四. 接第一條,拿著死亡證明,盡早帶著老人戶口本身份證到派出所開火化證明,銷戶。(如果警察認為急診大夫填寫不規范,退回去重寫找不到人了,因為值夜班他休息了,再看見他可是隔天以后了)。老人如有銀行存款,這時身份證自己定奪剪掉作廢否,孰輕孰重就不明說了。
五. 過10天半個月時間帶所有手續上街道辦理死亡事宜。因病去世,家里徹底消毒一下。
六. 兄弟姐妹同根同源,坐下商量,沒有解不開的矛盾過不去的坎!
在城市,一旦老人在家中死亡,首先要立即向社區和戶籍所在公安派出所報告,說明情況,他們會派法醫來對死者進行法醫鑒定(在法醫未到之前,不得對死者進行任何處理)待法醫鑒定結束后,一方面可通知親朋好友,另一方面電話聯系殯儀館,殯儀館將根據您的要求以最快的速度趕來,為您提供所有喪葬服務(包括給您帶來死者所穿的衣服、設置靈堂所需的各種祭品及幫助您給死者穿好衣服用帶來的棺槨將死者接至殯儀館冰柜存放)。
第一要做的就是打120,等醫生給出具死亡證明!這是必須的!第二,如果是人剛去世,就趕緊用酒或酒精把人身體擦洗一遍,尤其是腳趾縫,盡量洗仔細一些,畢竟是這位老人最后一次洗澡了。然后給老人穿上事先準備好的老衣,如果沒有準備老衣,也可以去殯儀館后由工作人員給擦洗再穿衣。(不過這些是要收費的)第三,打電話給殯儀館,他們會派車來拉人。到了殯儀館一切就按流程走了,只管通知老人生前的的親朋好友來吊唁就完了。
前幾年我老娘去世,因為是家庭婦女,當晚一個電話由火葬場直接拉走,第二天我們去等著處理完畢后,又轉到公墓安葬(幾年前買了墓地),很方便的。92歲了,屬于喜喪,又不必通知任何人。
老人去世說實在的真沒有個定時,這個時期出現這樣的事情,不能說是巧合也很正常,但這事也真的不能拖,不過特殊時期特殊情況就特殊辦事,盡可能參與的人少些,先將老人火化了,將骨灰暫時存放起來,待疫情過去再舉行儀式,使去世的老人入土為安。如果本地暫無火葬習慣,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也為了不給政府和國家增添麻煩,那也只能簡約辦事,先讓老人入土為安,要是孝心感到有虧欠的話,等到老人五七或周年時再盡孝心好了。
房屋是屬于遺產直接繼承了,要是不打算回去了就賣了,不給個人還是留著的好,畢竟這里有太多的回憶,還有那么多看著你長大的親戚和鄉親,沒事回來住也不錯,至于土地可以租給別人種,等土地合同到期交回村里就行了。
農村這次土地確權牽察到許多方面,比如題主提到的農村老人去世后,子女是城市戶口,老家的土地房屋如何處置問題,我是三農孺子牛結合我們這里的處理辦法回答一下。
我們首先說土地問題。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是重要的生產資料,它關系到種地農民的生活,經濟來源等切身利益,所以國家進行了全國土地確權工作。為的是給農民們吃上定心丸,放心經營,大膽投入,為國家提供更多的糧食,同時自己也能脫貧致富奔小康。
這次土地確權工作是以二輪承包為基礎,二輪承包時的原始在世人和現在新出生的人口結合為這次土地確權的承包共有人。
那么問題來了現在子女成了城市戶口,那么原來二輪承包時是不是集體給你們分配了土地,是不是二輪承包家庭共有人?是,這次土地確權,上面說過是以二輪承包為基礎,二輪承包期還沒有到期,雖然子女們現在成了城市戶口,那么這次土地確權證上也應該記載你們的名字。雖然老人去世了,在二輪承包未到期內你們是可以繼續承包經營的。如果自己是城市戶口有工作不方便經營,可流轉、也可自愿交回集體經濟組織的。
如果二輪承包時你們已經是城市戶口,那么這次土地確權肯定沒有你們承包土地份額,土地確權證上也就不會記載你們的名字了,老人過世后,土地理所當然的被集體經濟組織收回去了。
老家的房屋問題。房子如果是父母的,屬于私人財產,父母去世后按照繼承法是可以繼承父母的財產的。但是里面有一個宅基地問題,宅基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屬于集體所有,個人只有使用權。個人是不能繼承的。但是房子是建設在宅基地上的,它們是即獨立又密不可分,是地隨房走。只要你居住宅基地是允許你使用的。可居住,可賣買是個人的權利。但是有的地方規定,城市戶口的人繼承老人的房屋只能居住使用,不能維修,倒塌以后集體收回。但在執行過程中,有的地方也是可以翻修的,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實際規定辦法。
這位網友好!對你問題試做以下品析,歡迎互動交流。
首先,從給定信息分析,你家老人在鄉下,你在城市工作,有業,是市民了。
其次,你說老家宅地,土地怎么辦?這兒有兩個法律或政策關系要厘準。一是宅地所有權在村集體,宅地上附著物,比如房舍,林木等,歸屬權私有。二是鄉下土地,這與你家老人是承包關系,所有權仍在發包方即村集體。
第三,關于宅地,如無人居住,村上有可能要收回,按排無宅地戶使用,對宅地上的房舍等你可以自行處置了。
關于土地經營權,你無法經營,可依法流轉他人代行經營。
農村土地經營權,如有子女可以繼承。
由上,農村宅地實行一戶一宅,如宅地無人居住,子女進城落戶在城里,而宅地閑置棄用,村上要收回了。
農村土地,老人無力經營,亦可流轉他人,但是土地的所有權是集體,子女有權繼承經營權。
法律依據可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以上品析是我一家偏見,歡迎交流,溝通,也可私信跟進探討。
不當之處,批評,指正。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民事房屋糾紛致老人死亡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民事房屋糾紛致老人死亡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