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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中山市古鎮司法所成功調解解決一起勞動爭議,幫助申請人立即解決問題。申請人取消了勞動仲裁,簡化了維權程序。
2021年3月8日,曲老師加入了古鎮某照明電器有限公司。因曲老師因個人身體狀況提出辭職,公司欲扣除其部分工資,導致雙方發生勞動糾紛。曲老師首先到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但在接受勞動仲裁的過程中,他遇到了一些法律上的困難,于是他陸續到司法所咨詢。
古鎮司法所調解員了解了瞿老師的情況和訴求后,認定可以通過人民調解的方式解決此事,這樣可以更有效地解決瞿老師的問題。隨后,調解員聯系該公司負責人羅某前往司法辦公室進行交涉調解。調解初期,羅某表示曲先生在實習期間多次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無視公司利益。現在他單方面提出在辭職時扣除50%的工資作為警告。
針對羅某的訴求,調解員找到了問題的突破點,隨后耐心地向羅某解釋了《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并建議羅某迅速和諧地解決當前的矛盾,避免被轉為相對繁瑣的勞動力。仲裁程序。羅某了解到曲老師的生活困難以及公司不能違法克扣工人工資的事實后,最終接受了調解員的和解方案,并簽署了調解協議。隨后,曲老師向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取消了仲裁申請,此事順利解決。
古鎮司法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一些糾紛案件中,人民調解可以有效化解雙方當事人的矛盾,盡可能避免當事人通過相對復雜的訴訟程序維權。古鎮將繼續踐行“楓橋經驗”,為和諧社會、平安古鎮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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